2.交通量比較大、外側車道交通標志桿大型車輛阻礙內側車道小型車輛視眼;
3.交通留到較高運作速度下發作交織、分流和河流的道路,如:互通式立體交叉建個距離較近標志設定稠密處、高速公路與高速公路交叉的互通立體交叉主線地區等。
4.受交通標志板下緣距地面的高通常為150cm~250cm。設定在小型車市場份額比較大的城市路程時,下緣距地面的高可依據具體情況成效,但不適合低于120cm。設定在有行人、非機動車的路側時,設定高應超過180cm,交通標志板下緣距地面的高通常為150cm~250cm。交通標志桿設定在小型車市場份額比較大的城市路程時,下緣距地面的高可依據具體情況成效,但不適合低于120cm。設定在有行人、非機動車的路側時,設定高應超過180cm。